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移动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不划分级别,取证(换证、增项)单位应当准备铁路罐车、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共5个品种的试设计文件。
.新许可规则附件A“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填写说明”第4条仅指压力容器规则设计,不包括压力容器分析设计(SAD)。具有规则设计能力且仅设计本单位压力容器产品的制造单位,如果能够满足压力容器分析设计(SAD)子项目的许可条件,可以从事本单位制造产品的分析设计(SAD),在许可证上注明。该单位的分析设计审批人员必须通过鉴定评审机构的现场能力考核,并应当准备至少一套分析设计文件。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关于超大型中低压非球形容器现场制造。
1.新许可规则实施前已经取证的单位,4年内有现场制造业绩,但未到换证期限的单位,可在签订现场制造项目合同后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以下称“许可实施意见”)的要求向原证书的发证机关提交变更材料,许可证备注“含现场制造”。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五)作业人员证书异地复审不便。自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实行信息化管理模式以来,凡是在我省考核发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其信息皆保存于考核发证系统中可以查询。只要符合考规要求就应对其证书予以复审。而目前尽管考核平台实现了全省统一,但各地市特种设备设备监督管理部门仍以各种理由拒绝异地复审,给作业人员流动带来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