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8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巨轮(天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轮天津”)100%股权。
2、本次挂牌转让资产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由于受让方尚未确定,目前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挂牌转让资产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实现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出售标的资产的方式为公开挂牌转让,因此最终的受让方、转让价格尚无法确定,能否转让成功以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挂牌转让资产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挂牌转让资产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根据当前宏观政策导向和未来经济发展走向,公司为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先进制造业,夯实公司在主营业务领域的优势,推动公司迈向更高水平的高质量发展,拟处置全资子公司巨轮天津的100%股权。公司拟采用在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形式出售巨轮天津100%股权,以巨轮天津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股东全部权益86,764.25万元人民币为参考,首次挂牌底价不低于86,764.25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巨轮天津股权。
2021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因涉及公开挂牌,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如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届时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拟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尚未确定受让方,交易对方的情况将以最终的受让方为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巨轮(天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展开全文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1号楼1120号
4、主要办公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1号楼1120号
5、法定代表人:李丽璇
6、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7、设立时间:2016年11月24日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5LMEG63
9、公司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业、建筑业、高新技术行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通讯技术、软件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历史沿革和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巨轮天津系公司出资组建,成立于2016年11月,取得12011600051750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5LMEG63,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期限20年。主要业务由其持股51%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和信(天津)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重点发展以特定行业供应链为主的服务型保理业务。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稳健,经营状况良好。
11、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巨轮天津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巨轮天津100%的股权。
12、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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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6月30日/2021年1-6月数据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CAC专字[2021]1323号审计报告。数据计算中出现的尾数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13、经查询,巨轮天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4、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15、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向巨轮天津下属控股子公司(包括和信(天津)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及霍尔果斯新和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 124,100万元。
为保障巨轮天津下属控股子公司业务经营,公司预计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向巨轮天津下属控股子公司继续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余额不超过2021年6月底余额,财务资助的年化利率为6.5%。
1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巨轮天津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委托其理财的情况。
(二)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和评估方法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巨轮天津100%股权的首次挂牌价格参照其评估值确定,首次挂牌底价不低于86,764.25万元人民币。公司委托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21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巨轮天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巨轮(天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1]第10856号),有关情况如下:
1、巨轮天津的设立主要为投资性质,除了投资并持有其下属子公司51%股权之外,自身无实质经营业务。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巨轮天津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13.11万元、待抵税款0.14万元、以及持有其下属控股子公司51%股权的长期股权投资;负债总额为0万元。
2、本次评估以2021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巨轮天津下属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评估结论如下:
收益法评估结果:巨轮天津下属控股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70,100.00万元。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巨轮天津下属控股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04,288.84万元。
按照以上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巨轮天津对其下属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的价值为人民币86,751.00万元。
3、本次评估结果:巨轮天津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人民币86,764.25万元。
四、转让价格及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在确定受让方后签署交易协议,最终转让价格、交易标的交付状态、交付和过户时间等协议主要内容目前无法确定。
五、其他安排
本次转让资产所得款项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相关事宜
为顺利完成公司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相关工作,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市场情况,并结合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其中首次公开挂牌价格参考标的资产评估值确定,如挂牌转让未能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未能成交,授权董事会调整挂牌价格,但公开挂牌价格不得低于公司对巨轮天津的股权投资累计金额55,200.00万元;
(二)对于公司向巨轮天津下属控股子公司(包括和信(天津)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及霍尔果斯新和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及交易具体情况,与交易对手协商确定上述财务资助的还款计划及相关担保方案,但上述财务资助还款期限自交易协议签署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年;如果摘牌方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则上述财务资助款必须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前或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截止日偿还完毕;
(三)在股东大会已经批准的交易方案范围内,根据产权交易所的规定或要求和市场条件的变化,对本次交易协议及其他申报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批准、签署一切与本次交易方案有关的文件和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或调整;
(四)办理拟出售资产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或变更产权交易所、确定交易对象的评选办法等),决定并办理拟出售资产相关事宜直至出售完毕为止;
(五)办理标的资产的交割与工商登记等事宜;
(六)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决定及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标的资产的交割在12个月内未完成,则上述授权有效期顺延至交割完成之日止。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公司综合研判当前宏观政策导向和未来经济发展走向所做出的,目的是促进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先进制造业,夯实公司在主营业务领域的优势,推动公司迈向更高水平的高质量发展,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需要;若转让成功,公司能获得部分现金流用以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改善起到积极作用;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标的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八、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巨轮天津股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持有的巨轮天津100%股权,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有效控制类金融业务投资风险。本次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巨轮(天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审计报告》(CAC专字[2021]1323号);
4、《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巨轮(天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1]第10856号)。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9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9月24日,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可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5号路中段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2021年9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持股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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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9月27日-2021年9月28日。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人:吴豪 许玲玲
5、联系电话:0663-3271838 传真:0663-3269266
6、电子邮箱:xulingling@greatoo.com
7、通信地址: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5号路中段;邮政编码:515500;来函请在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授权委托书按附件格式或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31。
2、投票简称:“巨轮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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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
①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②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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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7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下午4:3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福先生主持,监事郑景平先生、廖步云先生亲自出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6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下午3:00在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吴潮忠先生、郑栩栩先生、李丽璇女士、林瑞波先生、吴豪先生亲自出席会议;董事杨煜俊先生,独立董事姚树人先生、张铁民先生、郑璟华先生采用传真方式参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潮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洪福先生、郑景平先生、廖步云先生和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董事李丽璇女士、林瑞波先生和吴豪先生因在挂牌转让的标的公司任职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四日